会员号 密 码
会计资讯 | 会计机构 | 新准则 | 学习计划 | 会计从业与继续教育 | 国际会计考试 | 其他考试
注册会计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税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
首页 | 财考专家 | 财考新闻 | 在线课堂 | 在线答疑 | 财考社区 | 相关法规 | 辅导报名 | 财考宝典 |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财考网 >> 会计考试 >> 文章正文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4-5
【字体:减小 增大】【双击滚屏】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申请者应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相关文章
  • 中注协发布2006年CPA英语测试报名通知

  • 注册会计师考试新手入门

  • 关于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

  •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注册税务师资格依然有效

  • 考试注意事项

  • 考试即将举行,请考生注意领取准考证

  • 从2003年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看重点和难点

  • 04注册税务师考试财考网串讲老师情况

  • 2004年《税收相关法律》教材修改与新增内容

  • 我看04年财务与会计教材的变动情况(如有遗漏请补充)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财考网各辅导项目招生正在进行中>>
     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程辅导
     2006年会计职称考试全程辅导
     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全程辅导
     财考网职称注会三年连报辅导
     财考网注会三年连报辅导
     注会辅导课程演示
     职称辅导课程演示
     注税辅导课程演示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