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04]1号文)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重庆市2004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重庆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重庆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7日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8日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9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15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收取考试报名、试卷费50元。 2、已持有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报名IC卡的考生,请在准确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表》后,交工作人员编号、录入。若IC卡遗失或损坏,须凭身份证补办,收取补办金20元(旧卡作废)。 3、首次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同底一寸免冠黑白近期照片两张(头像较大、清晰),并准确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表》,经工作人员审定资格后,制作IC卡。 4、IC卡用于记录报考人员各项报名信息。从报名开始直至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的所有资料、档案都将通过IC卡进行管理。考生在每个年度的报名、领书等均需使用此卡;《注册会计师考试档案管理表》用于领取考试用书,请妥善保存。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免试申请表》两份,并交验有关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伪证者承担法律责任)及复印件两份,同底一寸免黑白冠近期照片三张。 以上证件交验后,原件退还本人,报名点收存复印件。 六、考试用书导 今年各科考试用书,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订购。 七、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在领表处领取报名资料一套。包括:报名表一张;空白信封一个(用于寄发准考证及应考人员必读手册)。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及发给的一个空白信封(务必写清楚收信人地址、邮编、收信人姓名);首次报名的考生将一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照片处,另一张照片交工作人员。 3、将报名表、信封一个、照片一张、身份证及证书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录入、报考人员缴费并领取《200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档案管理表》,立即认真核对该表打印的各项内容,发现错误即时更正,确认无误签字后,一份交工作人员存档,另一份考生自己妥善保存,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报名即告完成。 八、准考证发放 1、市考办将于2004年8月上旬开始发放准考证,8月31日前考生若还未收到准考证,请主动到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补办。补办证截止时间为9月3日,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若发现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误,请于9月3日前到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更改。否则,此证无效,后果考生自负。 九、成绩公布 2004年12月中旬开始公布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01586 十一、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专用服务电话 现已开通95001586专用声讯服务电话,凡要查询有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均可在此电话中收听。 重庆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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