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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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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

  成果及业绩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或者获省(部)级三等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项目的前五名。

  2、在会计科研、会计改革、会计管理和推行应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或先进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在全省范围得到推广,经同行专家鉴定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主要贡献者。

  3、1977年恢复高才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在县(含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现任会计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大型企业总(副总)会计师、中型企业总会计师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或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专著、论文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家级专业刑物、专业学会或国家级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专业学会年会、省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级)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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