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5年起,我市的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实行考评结合制度,即要求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才能参加评审。日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天津市200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说明:
一、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条件中所列年限,都是要求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的从业时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6年;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不具备规定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但符合《天津市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人专[1994]27号)中“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05年6月22日~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5:00(公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
四、报名办法
1.在本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天津市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规定填写《天津市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其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人事、职称部门的章即可)。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经本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的《天津市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5)1寸免冠同底片照片3张 4.其他事项
报名时可同时购买教材、考试大纲,也可报名参加市会计学会组织的考前培训。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
2005年9月4日上午8:30~12:00,共210分钟。
3.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4.根据我市会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确定我市2005年参评的成绩使用标准,对达到该标准的人员,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在天津市范围内参加2005年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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