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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公布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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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将于12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成绩:
    1、 手机短信方式查询:
移动:编辑D加准考证号发送到063336
联通:编辑D加准考证号发送到83336
    2、信息台查询:96977820
    请各位考生在查询的过程中须注意以下的符号含义:
    “-1”为未报考;“-2”为报考未参加考试;-3”为严重违纪,即取消单科成绩;“-4”为作弊,即取消全部参考科目成绩,并取消以后四年内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各类考试的资格;“-5”为作弊,即取消全部参考科目成绩,并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
     另外,数据库中有“-9”标志的为待查,主要是:(1)需地方考办对违纪、作弊考生提出处理意见;(2)个人信息不够详细,需提供证明材料;(3)其他。上述待查成绩,需各地方考办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由全国考办审核确定后,再通知地方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通知》(财考[2001]22号)及《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财考办[2001]169号)的规定,在全国考办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30日内,考生可向所在地方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地方考办应予受理。地方考办应于成绩发布后45日内将核查申请汇总后上报全国考办。
    2005年度成绩发布日为2005年12月7日,请需要申请成绩核查的海南省考生于2006年1月8日前将成绩核查申请表及核查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上交海南考办。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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