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遵循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和具体原则。 (二)会计政策的采纳和运用所具有的特点:1.企业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在给定的会计政策中,选择会计政策应考虑三个方面:谨慎、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2.会计政策涉及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
3.会计政策是会计核算的基础。4.为了保证一贯性,前后期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 (三)会计政策变更 1.概念:应重点把握是同一业务前后政策的不一致。 2.变更条件:(1)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2)会计政策的变更可以使会计信息变得更相关、更可靠。 3.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1)当期发生与以前有本质区别的全新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初次发生业务采用新的会计政策;(3)的确是同一业务前后所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但这一业务不是重要业务,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不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 4.会计处理:(1)方法归类。①追溯调整法。该方法的思路是:视同该业务从一开始就是有用的新政策,并依此思路将以前政策下的所有会计核算指标进行“翻新”。②未来适用法。该方法的思路是:新的会计政策仅适用于当期及以后各期业务,对以前的业务无需调整至新会计政策口径。(2)方法的选择。①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处理方法的则照规定去作即可;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来处理。②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提供更相关更可靠的会计信息的,按追溯调整法处理。③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无论不何种情况都只能用未来适用法。(3)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①计算会计政策累计影响数。所谓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是指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对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但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a.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b.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c.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需考虑所得税影响的条件 第一:所得税核算方法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第二:基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产生了新的时间性差异。除此之外,一般不用考虑所得税影响。这是因为会计政策的变更通常是会计行为而不是税务行为,所以并不影响应交所得税额,所谓的影响也仅局限于“递延税款”的影响。由此推论:在应付税款法下,根本不用考虑所得税影响。d.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e.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在实务操作中,为了能够明晰地对比出两种会计政策的差异,可以同时列示出两种会计政策下的业务处理,通过直接对比的方式来发现业务处理的差异并找出调整分录。②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③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a.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包括在当年的会计报表的期初留存收益中;b.对于比较会计报表诸项目也应按新的会计政策口径来调整。常见的影响项目是: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年的利润分配和期末留存收益。④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例解1】A公司2004年初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对闲置设备补提折旧,假定2003年应补提折旧40万元,2003年以前年度应补提折旧60万元。A企业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5%,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公益金按净利的5%计提。所得税率为30%。请按以下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处理。 第一种情况:A企业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处理:①解析过程及会计分录:
解析过程 | 会计分录 | 1.以前年度少提折旧100万元; 2.以前年度利润多计100万元; 3.以前年度不存在多交所得税情况; 4.以前年度所得税不会因此政策变更而调整; 5.以前年度净利润多计100万元; 6.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多提15万元; 7.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多计85万元。 |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累计折旧 100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将上述分录合并后即为正式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贷:累计折旧 100 将以前年度多提的盈余公积进行反冲: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 ――法定公益金 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
②报表修正 资产负债表 2004年12月31日
资产 | 年初数 | 负债 | 年初数 | 固定资产 | | 业主权益 | | 减:累计折旧 | +100 | 盈余公积 | -15 | 固定资产净额 | -100 | 其中:公益金 | -5 | 。。。。 | | 未分配利润 | -85 | 资产合计 | -10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 | 利润表
项 目 | 上年数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减:营业费用 | | 管理费用 | +40 | 财务费用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 -40 | 减:所得税 | 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 -40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51 |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 -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2 |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 -85 |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 | 八、未分配利润 | -85 |
第二中情况:A企业采用了纳税影响法进行所得税处理:①解析过程及会计分录:
解析过程 | 会计分录 | 1.以前年度少提折旧100万元; 2.以前年度利润多计100万元; 3.以前年度不存在多交所得税情况; 4.以前年度递延税款应借方追计30 5.以前年度所得税会因此调减30; 5.以前年度净利润多计70万元; 6.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多提10.5万元; 7.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多计59.5万元。 |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累计折旧 100 2.借:递延税款 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 将上述分录合并后即为正式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0 递延税款 30 贷:累计折旧 100 将以前年度多提的盈余公积进行反冲: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 ――法定公益金 3.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5 |
②报表修正 资产负债表 2004年12月31日
资产 | 年初数 | 负债 | 年初数 | 固定资产 | | 业主权益 | | 减:累计折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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