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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审计重点讲义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作者:财考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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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本章大纲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
(1)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和种类
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②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
(3)美国等国家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单位的责任
②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
③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
(4)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③《证券法》的规定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⑤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2.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1)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2)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①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②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③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④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⑤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⑥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⑦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二、本章教材变化
P69“(二)《公司法》的规定”和“(三)《证券法》的规定”做了如下修订:
  (二)《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证券法》的规定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章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乙注册会计师为了查明导致B公司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应主要实施(  )。(2000年)
A、分析性复核程序
B、控制测试程序
C、实质性测试程序
D、穿行测试程序
【答案】C
【解析】分析性复核一般是为了证实总体合理性而实施的程序。而错误与舞弊与具体的交易或事项相关,不能选A。控制测试B及其穿行测试D均是用于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程序,与交易、余额均无关,均不能选。
(二)多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影响会计报表的违反法规行为,应采取的措施有( )。
A、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商讨
B、向律师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
C、扩大审计程度,以查明事实真相
D、发表否定意见
【答案】ABC (2000年)
【分析】仅根据“可能存在影响会计报表的违反法规行为”,在查明事实真相前,不足以发表否定意见,不选D。
2、如果证实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错误与舞弊,但无法确定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注册会计师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 )。
A、征求律师意见
B、取消业务约定
C、发表保留意见
D、无法表示意见
【答案】ABCD (2001年)
【分析】根据《错误与舞弊具体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有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则应:
(1)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
(2)确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而若证实错误或舞弊确实存在,则采取的措施包括:
①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作适当处理(调整或披露),若被拒绝,保留或否定意见;
②应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若无法确定影响程度,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
③必要时征求律师意见甚至取消业务约定。
3、当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影响会计报表的偷税、漏税行为时,最有可能导致其解除业务约定的情况有( )。(2001年)
A、被审计单位偷税、漏税金额巨大
B、怀疑被审计单位最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C、被审计单位拒绝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偷税、漏税行为
D、注册会计师将控制风险评估为高水平
【答案】BC
【分析】仅偷税、漏税金额巨大,不足以解除业务约定(如果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仍然可以进行审计)。不选A。同样地,虽然控制风险被评价为高水平,但如果通过实质性测试能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则无须解除业务约定。不选D。关于B,既然已发现严重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与最高层管理当局有关,那么注册会计师在查处过程中将很难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此时,解除业务约定是适当的。情形C表明注册会计师在查处过程中不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
4、A注册会计师审计甲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后,甲公司因发现存在小额销售收入被漏记和贪污现象,控告A注册会计师有过失。A注册会计师提出无过失申辩,其下列申诉理由中合理的有(  )。(2002年)
A、防止发生和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是甲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B、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会计报表,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
C、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并非专门针对错误与舞弊
D、因销售收入审计是由助理人员完成,直接责任应由该助理人员承担
【答案】ABC
【分析】由于注册会计师对助理人员的工作结果负责,所以D不选。
(三)判断题
1、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如工作失误或犯有欺诈行为,应对委托人或依赖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2000年)
【答案】√
【分析】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视是否造成损失。事实上,如果注册会计师工作失误或有欺诈行为(这个前提很重要),将会给委托人或依赖会计报表的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
2、尽管不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仍然有责任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舞弊和对会计报表有直接影响的重大违反法规行为。( )(2001年)
【答案】√
【分析】的确,当代审计是制度测试基础上的抽样审计,不可能发现全部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但对于重大错误、舞弊和对会计报表有直接影响重大违反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查找并发现,这实际上正是审计目的中“公允性”的要求。
(四)简答题
1.ABC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了T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2003年8月,T公司之股东U公司以T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其发生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ABC会计师事务所拟运用审计重要性概念应诉,其聘请的律师在准备应诉材料时,
提出了以下问题,请代为回答:
(部分)
(3)何谓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4)审计重要性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何重要作用?
(2003年,5分,本章2.5分)
参考答案:(部分)
(3)普通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审计重要性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重要作用。首先,如果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影响却较大,也就是说会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因为常规审计程序发现每处较小错报事项的概率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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