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
一、考试大纲 1.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1)征税范围 (2)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3)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1)基本税率 (2)低税率 (3)征收率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的计算 (2)进项税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3)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应纳税额的计算 (4)销售特定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5)购置税控收款机应纳税额的计算 6.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1)电力产品的销售额 (2)电力产品的征税办法 (3)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发、供电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5)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票据的使用 7.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1)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应税劳务 8.进口货物征税 (1)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2)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4)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9.出口货物退(免)税 (1)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2)出口货物退(免)的适用范围 (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4)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5)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10.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11.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1)纳税地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1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1)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3)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4)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5)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 (6)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7)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 (8)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二、本章教材变化 1.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25页) 2.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25页) 3.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25页) 4.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征税问题。(25页) 5.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25页) 6.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26页) 7.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6页) 8.债转股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率执行不一致,凭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6页) 9.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9页) 10.增值税低税率中增加鲜奶。(32页) 11.对进口环节与国内环节以及国内地区间个别货物增值税率不一致,凭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32页) 12.运输发票抵扣问题。(38页) 13.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42页) 14.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42页) 15.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42页) 16.取消出口退税中“免抵退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处理”。(59页) 17.逾期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税收处理和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等问题。(59页) 18.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审核与审批、日常管理、违章处理、取消清算管理。(61~65页) 19.委托代销货物超过180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处理。(65页) 20.销售免税货物发票管理。(79页) 21.期货交易专用发票开具。(80页)
三、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范围的是( )。(2003年) A、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B、利用煤矸石生产的电力 C、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的产品 D、在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生产的水泥 【答案】D 【解析】本题是依据2003年教材补充的新内容为出题点来考核的。A、B答案是指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C免税。 2、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的是( )。 (2004年) A、7% B、10% C、13% D、17% 【答案】C 【解析】增值税法定税率为13%和17%,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有7%、10%、13%三种,故既是法定税率又是进项税额扣除率的是13%。 3、当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购货方在真实交易中取得的供货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时,符合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2004年) A、对购货方不以偷税论处,并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 B、对购货方不以偷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C、购货方不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D、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答案】B 【解析】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所列内容与实际相符(即存在真实交易),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即善意取得),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4、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2月购进货物(商品)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58080元。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05年) A、5230元 B、6080元 C、8098元 D、8948元 【答案】A 【解析】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者按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按公式计算可抵免额。本题可抵免税额=5850÷(1+17%)×17%=850(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应纳增值税=158080÷(1+4%)×4%-850=5230(元)。 5、按照增值税电力产品征税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2005年) A、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向其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向其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向其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 【解析】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多项选择题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其增值税的征税规定有( )。(2003年) A、销售价格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B、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C、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D、销售价格未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答案】AC 【解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税;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货物运输发票中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有( )(2004年) A、开具运输发票的纳税人需经其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 B、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C、私营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须由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向税务机关领购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抵扣期限不得超过开具之日后的90天 【答案】ABD 【解析】自2003年1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发票印刷、领购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委托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C选项中提到由交通主管部门领购是错误的。根据2005年教材规定纳税人取得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抵扣期限为开票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过期不得抵扣。 3、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非酒类货物时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的具体时限有( )。(2004年) A、无合同约定的,在一年以上的计入 B、有合同约定的,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计入 C、有合同约定的,合同逾期的时候计入,但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内 D、无合同约定的,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和收取的货款一并计入 【答案】AC 【解析】对非酒类销售单位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未收回应计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是指合同有约定,超过约定时间; 合同无约定以1年为期限。B、D选所述押金均为未逾期的,不需征税。 4、对新设立的商贸企业,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增值税正式一般纳税人。这些条件包括( )。(2005年) A、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B、能够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 C、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D、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答案】ACD 【解析】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4项:(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5、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2005年) A、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B、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集体福利的,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C、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数量且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D、供电企业将电售给企事业单位且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为收款的当天 【答案】ACD 【解析】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的,为双方核对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位的当天;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业单位,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三)判断题 1、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增值税征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2003年) 【答案】× 【解析】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2、属于一般物资援助项目下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自1999年1月1日起可比照一般货物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2004年) 【答案】× 【解析】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实行出口不退税政策;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3、从2003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要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 )(2004年) 【答案】√ 4、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并进行管理。( )(2005年) 【答案】× 【解析】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还不是正式一般纳税人,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此时才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纳税人管理。 5、现行政策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数量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 )(2005年) 【答案】√
(四)计算题 1、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要求: (1)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年) 【答案】 计算资源税: ①外销原煤应纳资源税=280×3=840(万元)。 ②外销洗煤90万吨不能直接计算资源税,应将洗煤的数量换算成原煤的数量后计算资源税。其应纳资源税=90÷60%×3=450(万元)。 ③将自产的原煤用于职工食堂和供暖,视同销售,应以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算资源税。其应纳资源税=0.25×3=0.75(万元)。 ④外销天然气总量中包含的在采煤过程中生产的天然气不纳资源税,应减除其数量。应纳资源税=(37000-2000)×8÷10000=28(万元)。 应缴纳资源税总计=840+450+0.75+28=1318.75(万元)。 计算增值税: ⑤销售原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400×13%=2912(万元) ⑥销售洗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840×13%=2059.2(万元) ⑦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自用原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400÷280×0.25)×13%=2.6(万元)。 ⑧销售天然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660×13%=865.8(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2912+2059.2+2.6+865.8=5839.6(万元)。 ⑨该企业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额为1190万元;支付外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按7%的扣除率进行抵扣;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总计=1190+200×7%=120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5839.6-1204=4635.6(万元)。
2、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人库,货款和税款未付。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人35.03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A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年) 【答案】 (1)A企业 ①从B公司购买生产用原料和零部件,取得专用发票,货物已验收入库。其进项税额为30.6万元。(货款和税款未付) ②销售电脑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45×17% =45.9(万元) ③制作显示屏销售给B公司,其增值税销项税额=(9.36+2.34)÷(1+17%)×17%=1.7万元;由于其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所以购进应税劳务发生进项税(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0.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当期进项税额 =30.6+0.34 =30.9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 =45.9+1.7-30.94 =16.66(万元) (2)B公司 ①销售材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17% =30.6(万元) ②购电脑600台,取得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 =45.9(万元) ③购进大型电子显示屏,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④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3×7%)=4.11万元;入库后,用于职工福利的40%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税额=4.11×40%=1.644万元,另外60%的销售收入(含税)为35.03万元。销售农产品销项税额 =35.03÷(1+13%)×13% =4.03(万元) ⑤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98.35÷(1+17%)×17% =43.35(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 =30.6+4.03+43.35 =77.98(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 =45.9+4.11-1.644 =48.366(万元) 应纳增值税 =77.98-48.366 =29.614(万元)
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2003年) 【答案】 (1)增值税: ①外购、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②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③销售卷烟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6120-5.67-69.36=6044.97(万元) (2)参见以后相关章节
4、某外商投资举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1997年5月在我国投产,经营期限15年。1997年~2002年的获利情况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50万元、70万元、120万元、160万元。2003年1~11月份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1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⑴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⑵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⑶应扣除的摩托车销售成本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2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万元; ⑷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⑸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82.5万元,在国外实际已缴纳了25%的公司所得税。(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税率3%)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⑴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⑵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⑶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⑷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⑸计算该企业12月份境外收益共计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总和; ⑹计算该企业12月份实现的销售收入总和(不含境外收益); ⑺计算该企业12月份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和; ⑻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总和(不含境外收益)。(2004年本题6分,增值税2分) 【答案】 (1)12月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1.6+48×7%-(32.79-2.79)×17%-2.79÷(1-7%)×7%-400×(17%-13%)=81.6+3.36-5.1-0.21-16=63.65(万元) (2)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50×17%-63.65=-38.15(万元) (3)当月应退增值税: 当月免抵退税额=400×13%=52(万元),大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38.15万元 当月应退增值税=38.15(万元)
5、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 000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2005年) 【答案】 (1)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400000+30000+40000+20000=490000(元) 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490000×20%=98000(元) 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0000+100000)×20%=30000(元) 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000000+120000+80000)×20%=440000(元) 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98000+30000+440000=568000(元) (2)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90000+98000)/(1-8%)×8%=51130.43(元) (3)卷烟进口环节消费税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80000+0.6〕/(1-30%)=48(元)<5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30%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30%+0.6×80000=1200000(元) (4)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90000+98000)/(1-8%)×17%=108652.17(元) 修理设备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100000)×(1+20%)×17%=30600(元) 卷烟进口增值税 =(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17%=652800(元) 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08652.17+30600+652800=792052.17(元)
(五)综合题 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人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2003年) 【答案】 11月份 (1)进项税额 ①外购材料、燃料,并已验收入库,取得专用发票税款144.5万元 ②外购动力,取得专用发票税款25.5万元。其中20%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税额=25.5×20%=5.1(万元) ③委托加工业务(购进应税劳务)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0×7%=0.7(万元) ④内销货物运输费18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8×7%=1.26(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144.5+20.4+5.8+1.26 =171.96(万元) (2)出口货物不得免税和抵扣税额 =500×(17%-15%) =10(万元) (3)应纳税额=300×17%-(171.96-10) =-110.96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500×15% =75(万元) (5)由于期末留抵税额110.9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万元,所以,应退税额=75(万元) (6)留抵下月抵扣税额 =110.96-75 =35.96(万元) 12月份 (1)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300+50)×(1+20%) =420(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420×(17%-15%) =8.4(万元) (3)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0×(17%-15%)-8.4 =3.6(万元) (4)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销售税额=140.4÷(1+17%)×17%=20.4万元;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40.4÷(1+17%)÷600×200×17%=6.8万元。应纳税额=20.4+6.8+3.6-35.96=-5.16(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420×15% =6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600×15%-63 =27(万元) (7)由于期末留抵税额5.1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万元,所以,应退税额=5.16(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 =27-5.16 =21.84(万元)
2、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4)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销售除化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取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7)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总和; (5)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2004年) 【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采购货物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和经济费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本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就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购货佣金,因此不应计入完税价格。) (2)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 (4)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86+46.8÷(1+17%)〕÷(1-30%)×30%×(1+7%+3%)=59.4(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消费税额=〔650+70.2÷(1+17%)+14.04÷(1+17%)〕×30%-13.14×80%=216.6-104.91=111.69(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46.8÷(1+17%)+650+70.2÷(1+17%)+300+14.04÷(1+17%)〕×17%=180.54(万元) (7)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4.31+8×7%+(70×13%+10×7%)×(1-30%)+(34+20×7%)×(1-5%)〕=74.31+0.56+6.86+33.63=115.36(万元) (8)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180.54-115.36=65.18(万元) (9)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1.69+65.18)×(7%+3%)=17.69(万元)。
3、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度账面记载注册资本10000万元,职工1200人,当年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装卸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30万元; 2)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55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3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0万元; 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 …… (其他问题涉及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见相关章节)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其他税见相关章节) 【答案】 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1)销项税额=17550÷(1+17%)×17%=40×17.55÷(1+17%)×17%+5×12×(1+8%)÷(1-10%)×17%=2550+102+12.24=2664.24(万元) (2)进项税额=850+200×7%+300×7%+500×10%+30×7%=850+14+21+50+2.1=937.1(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2664.24-937.1=1727.14(万元)
4、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己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己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己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和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 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30%,相关票据己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额; (2)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 (7)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8)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9)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 【答案】 (1)3600×17%+2400×17%+21.06/1.17×17%=6018×17%=1023.06(万元) (2)600×17%+35.1/1.17×17%+40×(600/300)×17%+7.02/1.17×17%=716×17%=121.72(万元) (3)(32.79-2.79)×17%+2.79/(1-7%)×7%=5.1+0.21=5.31(万元) (4)340+50×7%+120×7%-5.31=346.59(万元) (5)1023.06+121.72-346.59=798.19(万元) (6)计算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额; [3600+2400+21.06/(1+17%)]×45%+(1200+800)×0.015=2738.1(万元) (7)计算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716×25%=179(万元) (8)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2738.10+179-2100×30%=2287.1(万元) 注:领用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及雪茄烟,须在此扣除烟丝已纳消费税. (9)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798.19+2287.10)×7%=215.97(万元) 附加费:(798.19+2287.10)×3%×50%=46.28(万元) 合计:215.97+46.28=26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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