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税法
一、考试大纲 1.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1)征税对象 (2)纳税义务人 2.进出口税则 (1)进出口税则概况 (2)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3)税则归类 (4)税率及运用 3.原产地规定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2)实质性加工标准 (3)其他 4.关税完税价格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4)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5)完税价格的审定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税 (2)特定减免税 (3)临时减免税 7.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8.关税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 (2)关税的强制执行 (3)关税退还 (4)关税补征和追征 (5)关税纳税争议
二、本章教材变化 本章内容今年基本没有变化。
三、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是( )。(2003年考题) A.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 B.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 C.关税税款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D.经海关核准进口的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答案:D 解析:A选项属于特定减免的货物,B选项不属于免税货物;C选项如果是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
2、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2004年)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答案:B 解析:关税经批准的延期缴纳,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审定完税价格。下列各项中,符合审定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2005年)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答案:A 解析: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方法中,符合关税法规定的有( )。(2003年考题) A.海关依法估价确定的完税价格 B.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完税价格 C.根据境内生产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费用计算出的价格 D.以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价格为基础估定的完税价格 答案:ABC 解析:出口完税价格是不能用境内售价估定的,故D选项错误。
2、我国特别关税的种类包括( )。 (2004年) A.报复性关税 B.保障性关税 C.进口附加税 D.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 答案:ABD 解析:该问题在关税的第二节、第四个大问题(三):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三、判断题 1、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时,可以进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和生产经营情况,但不可以进入该收发货人的业务关联企业进行检查。( )(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海关对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审定时,可以进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业务关联企业检查。
2、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税价格审定时,如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而认为有必要估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与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进行磋商。( )(2004年) 答案:√ 解析:磋商确定计税依据在实体法中很少出现,但这里磋商是有条件的,根据关税法规定:海关不接受纳税人的申报价格,按照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定完税价格时,为获得合适的相同或类似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可与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
3、减征关税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以税则规定税率为基准,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最惠国税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 )(2005年) 答案:√
四、计算题 1、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率为30%,增值税率为17%)(2004年考题,本题9分) 答案: 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所有佣金和经纪费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本题所述的“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实质上就是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即购货佣金,因此不应计入完价格。) 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220+4+20+11+51)÷(1-30%)×30%=131.1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20+4+20+11+51+131.14)×17%=74.31(万元)
2、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 000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2005年考题) 答案: (1)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400000+30000+40000+20000=490000(元) 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490000×20%=98000(元) 修理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0000+100000)×20%=30000(元) 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000000+120000+80000)×20%=440000(元) 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98000+30000+440000=568000(元) (2)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90000+98000)/(1-8%)×8%=51130.43(元) (3)卷烟进口环节消费税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80000+0.6〕/(1-30%)=48(元)<5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30%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30%+0.6×80000=1200000(元) (4)小轿车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90000+98000)/(1-8%)×17%=108652.17(元) 修理设备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00+100000)×(1+20%)×17%=30600(元) 卷烟进口增值税 =(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0%)×17%=652800(元) 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08652.17+30600+652800=792052.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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