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资源税法
一、考试大纲 1.纳税义务人 2.税目、单位税额 (1)税目、税额 (2)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3.课税数量 (1)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2)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税收优惠 (1)减税、免税项目 (2)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6.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4)纳税申报
二、本章变化内容 本章今年没有变化
三、历年考题
一、单选题 1. 某铁矿山2004年12月份销售铁矿石原矿6万吨,移送入选精矿 0.5万吨,选矿比为40%,适用税额为10元/吨。该铁矿山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2005年) A.26万元 B.29元 C.43.5万元 D.65万元 答案:B 解析:金属矿原矿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铁矿山企业可以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6+0.5/40%)×10×40%=29(元) 。
二、多选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2005年)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解析:进口应税产品是不征收资源税的;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
三、判断题 1.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003年) 〔答案〕√ 2.现行税法规定,资源税黑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高于有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 )(2004年) 〔答案〕√ 〔解析〕黑色金属矿原矿最低单位税额为2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最低单位税额为0.4元/吨,故题中所述内容正确。
四、计算题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要求: (1)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联合企业2002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年,本题4分,资源税2分) 〔答案〕 (1)资源税: ①外销原煤应纳资源税=280×3=840(万元) ②外销洗煤应纳资源税=90÷60%×3=450(万元) ③食堂用煤应纳资源税=0.25×3=0.75(万元) ④外销天然气应纳资源税=(37000-2000)×8÷10000=28(万元) 应缴纳资源税合计=840+450+0.75+28=1318.75(万元) (2)增值税: ①销售原煤销项税额=22400×13%=2912(万元) ②销售洗煤销项税额=15840×13%=2059.2(万元) ③自用原煤销项税额=(22400÷280×2500÷10000)×13%=2.6(万元) ④销售天然气销项税额=6660×13%=865.8(万元) ⑤进项税额=1190+200×7%=1204(万元) ⑥应缴纳的增值税=2912+2059.2+2.6+865.8-1204=46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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