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厅下发到市人事局,此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四证原件)、1张二寸照片和证书工本费15元,到人才大厦611房间办理。
二、办证时间:2006年10月30日—2006年11月10日(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