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人字[2006]184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院校、上属驻潍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科目
考试级别设会计初级资格和会计中级资格两个级别。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19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财会专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四、报考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五、报名方式
2007年的报名工作,统一使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提供的网上报名软件,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www.wf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分辨率为156像素(高)×114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办理确认报名手续。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政工)科组织报名,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及确认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30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到期报名程序停止运行,不再办理。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6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6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6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涂档案号的,请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查询。
3、各县市区人事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因条件审查不严,考试通过后,不能办理资格证书的,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
4、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地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5、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有关事宜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的通知》(可在山东省财政厅信息网:www.sdcz.gov.cn查阅)。
六、准考证下载
因为今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以,准考证不再统一打印发放,由考生按操作要求自行登陆网站(www.wfrsks.com)下载。下载时间为2007年5月5日至5月18日。
七、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必须认真对待。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如实提交报名信息,细心核对报考内容,准确上传个人照片,保证提交的信息不出遗漏,完整提供报名材料。
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精心指导,严格条件,严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加强指导,按时完成报名任务。
附件: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潍 坊 市 人 事 局
潍 坊 市 财 政 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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