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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暂缓批复CPA申报注册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北注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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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会协[2007]0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启用后,涉及到本市注册会计师办理相关注册申请、转所执业、年检、转非执业会员、注销等事宜的程序和办法将有所变动。因近期在上网操作时发现系统运行中还存在个别问题,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为此,对申报注册、转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3月份已上报的注册申请将暂缓批复。具体批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从即日起,各所如聘用执业资格在外省的注册会计师,应先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上的信息查询栏目中对其资格进行验证。如能在该网上查到其信息再为其办理纸质转所手续;如果在该网上不能查到其信息,则说明此人未参加去年财政部组织的信息采集,其资格未得到财政部的确认,不能为其办理转所手续。请该注册会计师本人与原所在省注协联系,解决相关的后续问题。具体查询方法是先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点击首页上的信息查询栏目,选择注册会计师查询,在查询项目中输入待查外省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编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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