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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07年第三次单科换发全科合格证申请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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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时间

  2007年9月28日前。

  二、申请地点

  最后一年考试所在地考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历年成绩通知单(或成绩核查回复单、免试批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1寸彩照一张

  四、办理期限

  考生最后一年成绩通知单上有全科合格证号(如:B06190123)的,除省直考区可当场制作证书外,其它考区需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省考办,由省考办统一制作证书后寄回各市考办。从各市考办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省考办起计算,大约需要半个月才能将证书制作好发到各市考办。

  考生最后一年成绩单上无全科合科证号的,需将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全国考办审批,从各市考办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省考办起计算,大约需要两个月才能将证书制作好发到各市考办。

  五、其它事项

  如在考试有效周期内发生身份证号变更(自然升位不属变更)或姓名变更的,应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取得全科合格证号后申请更改身份证号或姓名的不再受理,请考生在申请注册或入会时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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