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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会考办[200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现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校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单位(含主管部门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名办法:考生需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11月2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50(星期六、日照常办公),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
三、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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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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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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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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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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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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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四、报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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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级 别 |
报 名 条 件 |
| 初级资格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 中级资格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 报名考试人员因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
五、咨询电话:2968116、2968115
许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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