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对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2007年年检,同时对2007年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税务师进行注册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检与注册时间: 2007年11月15日¬-12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以后每年的年检与注册时间都将在此时间段办理。 二、工作要求: (一)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和2007年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税务师注册备案到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指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办理(见附件1),凡被指定的单位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其中沈阳市内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和新考取的税务师注册备案到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办理:非执业税务师年检到省国税局504房间;2007年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税务师注册备案到省国税局410房间。 (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在年检时应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2)。在填写报表中的电话、手机栏必须填写准确。本次年检结束后,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对年检结果在有关媒体及网站上公布。 (三)2007年考试合格的注册税务师在办理非执业注册备案时应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3)。被指定的单位要认真核对考试合格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申请执业会员,请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 024-23185009 王洪媛 024-23185044 黄 博 网址: www.lnctaa.org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 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青年大街北方图书城北走30米)
附件1:各市被指定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附件2: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所需材料 附件3:2007年新考取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所需材料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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