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号 密 码
新准则 | 学习计划 | 会计从业与继续教育 | 国际会计考试 | 其他考试
注册会计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税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
首页 | 财考专家 | 财考新闻 | 在线课堂 | 在线答疑 | 财考社区 | 相关法规 | 辅导报名 | 财考宝典 |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财考网 >> 会计考试 >> 文章正文

黑龙江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黑龙江财政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0
【字体:减小 增大】【双击滚屏】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7)45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为100份)。经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满分为100分)。


   

·相关文章
  • 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做好08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福建200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领取11月19日开始

  • 云南200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网址公布

  • 北京市2007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的通知

  • 承德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2月3日至12月14日报名

  • 陕西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开通

  • 浙江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开通

  • 海南200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查询

  • 吉林关于开展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 新疆关于延长0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的通知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没有了
  • 财考网各辅导项目招生正在进行中>>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程辅导
     会计职称考试全程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全程辅导
     中级职称两年连报辅导
     财考网注会三年连报辅导
     注会辅导课程演示
     职称辅导课程演示
     注税辅导课程演示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