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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财政部通知,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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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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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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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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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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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2008年7月25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完成考场设置与编排工作,并将考场设置与编排情况上报省会计考办。
三、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核发的准考证作废。从8月20日开始,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重新核发新的准考证。
四、2008年8月29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五、2008年9月3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湖北省会计考办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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