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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财政部通知,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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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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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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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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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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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准考证重新领取: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需要更换领取,请各考生于8月12—22日凭原准考证、身份证到原准考证发放地点(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51号会计学校花都分校)领取。
三、其他:本次考试除考试日期调整外,考试大纲、考试题型和考试时间长度等不变。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通知。
花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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