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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财政部通知,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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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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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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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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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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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原发放的准考证作废,请考生在8月20日——9月5日领取新准考证。
对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在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上述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时可免收相关科目的报名费。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
特此通知。
绵阳市财政局财法科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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